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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调查取证:公司降薪转岗不同意可以补偿吗?

发布日期:2026-05-13 16:28:41浏览次数:1

公司降薪转岗,若员工不同意,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赔偿后离职的。

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若公司未经协商一致而强行调岗降薪,其行为构成违约。

员工可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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