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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外情取证:夫妻感情破裂,但证据不足,还能离婚吗?

发布日期:2025-10-31 13:52:13浏览次数:13

若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只要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并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即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申请后需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坚持离婚的,即可领取离婚证。此方式不要求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仅需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即可。

诉讼离婚:证据不足可能影响首次判决

若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原告仅主张离婚但证据不足(如无法证明对方存在重婚、家暴、赌博等法定过错,或分居未满两年等),法官可能因无法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不准离婚。但需注意:

  • 首次起诉不判离后,可再次起诉:根据《民法典》规定,若第一次起诉被驳回,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此时法院通常会认定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

  • 特殊情形可突破证据限制:若被告存在法定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即使原告证据有限,法官也可能结合庭审陈述、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认定感情破裂并判离。

总结建议

  • 优先协商:若双方无激烈矛盾,协议离婚效率更高,且无需承担诉讼成本。

  • 补充证据:若选择诉讼,需尽量收集分居协议、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能间接证明感情破裂的材料。

  • 利用法律程序:首次起诉未判离后,及时分居并保留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水电费单据等),为二次起诉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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