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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调查公司:离婚协议探望孩子方式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5-10-31 13:34:18浏览次数:6

离婚协议中探望孩子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看望式‌和‌逗留式‌,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或判决确定。

探望方式

‌看望式‌适用于居住距离较近的情况,探视方到对方住处或指定地点短暂探视,方式灵活且不影响孩子生活规律。例如,每周六上午到对方住处接孩子,周日下午送回。 ‌
‌逗留式‌适用于距离较远或长期分离的情况,探视方可领走孩子并按时送回,增加相处时间。例如,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六9:00至17:00在对方住处交接。 ‌

约定要点

  1. ‌时间与频率‌:需明确每次探视时长(如2小时/次或半天)和频率(每周/月)。

  2. ‌地点‌:可在孩子住所、学校或双方协商的公共场所。

  3. ‌特殊情况处理‌:约定生病、考试等特殊情况下的探视调整方式。

  4. ‌协助义务‌:直接抚养方需配合探视,若阻碍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批评教育、罚款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探视权以子女最佳利益为原则,需考虑学习生活安排,避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若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可起诉要求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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